双胎妊娠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2017)
中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之一,出生缺陷发生率约为5.6%,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数约90万例,出生缺陷儿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近年来,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及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双胎妊娠发生率逐年升高。双胎妊娠死亡率、患病率、流产率、胎儿畸形率、染色体异常的风险以及其特有并发症的发生率均明显升高。与单胎相比,双胎妊娠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复杂,准确性差并且咨询难度更大。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委)公益性行业项目10家参加单位的统计结果,双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为6.3%,远高于单胎。为降低双胎出生缺陷率,适时采用安全有效的双胎妊娠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主要包括开展双胎妊娠产前筛查与诊断的机构人员设置、设备条件、适应证、取样方法以及检测方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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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卫生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